为进一步整治和规范桐庐农资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桐庐全县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08]76号)和《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桐庐县“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意见精神,近日,桐庐县农业局、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桐庐分局、桐庐县经济贸易局、桐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桐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桐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桐庐县供销合作总社七部门联合向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库区管委会及各有关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县开展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
在《关于开展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了桐庐县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桐庐县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桐庐县放心农资店建设规范等,要求各相关单位切实遵照执行,把桐庐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开展好,力求不走过场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