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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
 

一、许可名称: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
二、受理部门:杭州市农业局行政许可专窗(农机窗口)
      地址:杭州市中山中路268号
三、项目编号:08
四、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办法》;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
五、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自受理日起到作出许可决定)。5个工作日不能作出许可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自本机关作出许可决定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牌号、证件。
六、收费依据:
浙财综字[2002]7号《关于重新公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号牌费 10元/块,证件费3元/本。
七、办理程序:
(一)受理:
1、联合收割机牌照
许可条件:
(1)、联合收割机型号必须符合上牌目录或符合《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及相关标准。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申请材料:
1.《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联合收割机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联合收割机的来历证明复印件或者有关单位证明原件。

4.联合收割机的整机出厂合格证明原件或者有关单位证明原件。

5.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6.《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复印件。

2、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登记
许可条件:
 (一)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二)身高:不低于150厘米;
  (三)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四)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五)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六)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3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七)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
  (八)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吊销拖拉机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未满2年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拖拉机或者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3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材料:
(1)、《驾驶员登记表》,
(2)、交验身份证和体检合格证明;
(3)、理论科目培训考试合格证明和技术科目培训考试合格证明。

(4)初次申领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应当向户籍地或者暂住地农机监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一)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请表原件
  (二)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四)申请人1寸彩色证件照4张


3、标  准: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4、本岗位责任人:农机监理所A岗:唐多亨   B岗:王蔚
5、岗位职责及权限:受理及提出初审意见。
6、办 理 时 限:1个工作日
(二)审查:
1、标   准:(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2)、设施、设备等符合相关条件、标准等要求。
2、本岗位责任人:农机处A岗:滕斌B岗:姚小兵

3、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形式审查或实质性审查,并提出审查结论和意见。。
4、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三)审核:
1、标准:符合受理条件和标准。
2、本岗位责任人:法规处A岗:沈静 B岗:张荣富

3、岗位职责及权限:审核本行政许可事项及受理、初审程序是否合法、到位,并提出审核结论。
4、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四)决定:
1、标准:程序合法、有效。
2、本岗位责任人:A岗:张振华  B岗:
3、岗位职责及权限:审批及签发准予或不准予意见。
4、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五)告知:
1、标准:及时、到位。
2、本岗位责任人: A岗:唐多亨  B岗:王蔚
3、岗位职责及权限:告知申请人审批许可情况,并负责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将有关文书材料归档、备案。
4、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投诉:
1、本岗位责任人:法规处 A岗:孟文韬  B岗:张祖林

2、岗位职责及权限:受理、复审。
3、投诉途径及方式、电话:来函、来访、来电:87066536、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5、告知方式及时限:回函、回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