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许可名称:钱塘江水域(七里垅大坝以下江段)渔业捕捞许可 二、受理部门:杭州市农业局行政许可专窗 地 址:杭州市南山路262号 三、项目编号:09 四、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五、收费依据: 浙价费[1997]322号。收取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标准:专业捕捞证每证/每年/400元;非专业捕捞证每证/每年/500元。 六、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自受理日起到作出许可决定)。10个工作日不能作出许可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自本机关作出许可决定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 七、办理程序: (一)、受理: 1、许可条件 (一)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二)有渔业船舶登记证书; (三)符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捕捞限额指标。 2、申请材料 (1)、《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表》,一式2份; (2)、申请人照片,一寸照3张; (3)、渔船检验证书和渔船登记证书。 3、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4、本岗位责任人:A岗:董志平 B岗:蒋国平
5、岗位职责及权限:受理及提出初审意见 6、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查: 1、标准: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2)、设施、设备等符合相关条件、标准等要求。 2、本岗位责任人:渔政总站A岗:尤廷军B岗:王水虎 3、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形式审查或实质性审查,并提出审查结论和意见。 4、审查时限:4个工作日 (三)、审核: 1、标准:程序合法、有效。 2、本岗位责任人:法规处A岗:沈静 B岗:张荣富
3、岗位职责及权限:审核本行政许可事项及受理、初审程序是否合法、到位,并提出审核结论。 4、办事时限:2个工作日 (四)、决定: 1、标准:程序合法、有效。 2、本岗位责任人:A岗:张振华 B岗:程春建
3、岗位职责及权限:审批及签发准予或不准予意见。 4、办事时限:2个工作日 (五)、告知: 1、标准:及时、到位 2、本岗位责任人:A岗:董志平 B岗:蒋国平
3、岗位职责及权限:告知申请人审批许可情况,并负责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将有关文书材料归档、备案。 4、办事时限:1个工作日 (六)、投诉: 1、本岗位责任人:法规处A岗:孟文韬 B岗:张祖林 2、岗位职责及权限:受理、复审 3、投诉途径及方式、电话:来函、来访、来电:87066430
4、办事时限:7个工作日 5、告知方式及时限:回函、回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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