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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农业局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地点:
杭州市南山山路262号    杭州市农业局人事处
二、受理申报工作人员:
屠国兴、  胡国华
三、受理范围:
各区、县(市)晋升高、中级农业技术职务人员、局属各单位及市直有关部门晋升农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局属各单位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初定技术职务和其他系列技术职务的申报等。
四、农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办法:
1、由各区、县(市)农业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局属单位统一申报。
2、申报必须具备的条件:详见有关文件。
3、市农业职改办对所有申报对象进行形式审查,并将高、中级技术职务申报材料报市职改办资格审查,高级职务评审材料经市职改办审查同意后,再递交省职改办和省农业职局势稳定办进行资格会审。
4、经省、市职改办批准,市农业职改办组织市农业高、中级评委会进行评审。出席高、中级评委会的评委人数分别不得少于17人和13人。评委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必须有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评委同意才能通过;市直有关部门及局属单位的农业技术初级职务评委评审和有关技术系列,中级职务推荐由局各初级职务评委会评审或专业组推荐,经出席评委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通过。
5、收费标准:高、中、初级农业技术职务评审费用按杭州市物价局杭价费(1996)182号规定的标准收取。
五、局属各单位其他职务系列申报程序:
1、由本局所属企事业单位统一申报。
2、经形式审查无误后,由经办人员办好所需手续,报相应的评委会办公室。
3、市农业局职改办收到有关部门公布的其他职务系列资格文件后,一周内通知有关单位。
六、征求异议及接受群众监督:
1、任何个人、组织、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真实性提出异议,市农业职改办根据副产品,经查实后分别情况处理。属弄虚作假的,不论是否通过评审(推荐),都将取消评审(推荐)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原则上不复议。
2、凡对市农业职改办的组织、管理和评委会工作有意见或认为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可向市农业职改办或纪检部门提出。
七、咨询和投诉:
咨询电话:杭州市农业局人事处  87082195
投诉电话:杭州市农业局纪委      87082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