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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杭州市农业产业状元镇(乡)认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产业信息处  作者:王菊英  发布时间: 2008-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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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农产〔2008〕253号
 
各区、县(市)农业局、林业局、财政局: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建设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06〕140号)精神,为加快培育我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业区域化、规模化和产业集群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杭州市农业产业状元镇(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今年首批认定杭州市农业产业状元镇(乡)10个左右。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关于杭州市农业产业状元镇(乡)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01号)规定组织申报,根据《杭州市农业产业状元镇(乡)认定测评细则(试行)》的要求,择优推荐。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杭州市农业产业状元镇(乡)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1、杭州市农业产业状元镇(乡)申报表(见附件1,在杭州农业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2、申报杭州市农业产业状元镇(乡)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在杭州农业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3、主导产业发展成效报告;
      4、县级以上统计部门出具的近3年种植(养殖)面积(饲养量)、产量、产值、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有关证明;
      5、县级以上产业主管部门提供的有关生产基地规模、从业人数、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等有关情况证明;
      6、品牌建设有关证明资料等。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对材料审核负责,杜绝一切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程序
      今年申报工作,由镇(乡)人民政府根据上一年产业发展实际提出申请,报区、县(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区、县(市)产业主管部门;经区、县(市)产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进行综合平衡,择优推荐(注明推荐顺序),于2008年10月8日前,以区、县(市)政府正式行文(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上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级产业主管部门。
同时,区、县(市)产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填报《申报杭州市农业产业状元镇(乡)基本情况汇总表(一)》和《申报杭州市农业产业状元镇(乡)基本情况汇总表(二)》(见附件3和附件4,在杭州农业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中下载),于2008年10月8日前报市级产业主管部门。
联系人:王菊英(农业)、孔令伟(林业)
联系电话:87074924(农业)、88394824(林业)
传真电话:87062063(农业)、88394823(林业)
E - mail:hzaid@163.com(农业)、Sms501@sina.com(林业)
地址:杭州市南山路262号杭州市农业局  邮编:310002
杭州市德胜路353号杭州市林水局  邮编:31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