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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普查数据处理软件“电子制度V5.2”的通知
来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8-09-16

为解决汇总制度及其他有关问题,现下发“污普电子制度V5.2”。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下载地址ftp://211.100.19.66/,数据处理软件及其相关技术文档目录下“污普汇总:软件升级和制度升级”文件夹。请仔细阅读升级操作说明进行升级和操作。
  
  1、下发内容主要包括:
  
  1)污普电子制度V5.2完整版(20080811).zip、污普电子制度V5.2增量版(20080811).zip(仅支持Mysql、SqlServer2005)
  
  2)污普电子制度V5.2升级操作说明.doc
  
  2、制度升级内容:
  
  ▲ 强烈建议:先进行备份全部数据,以免误操作导致数据丢失。
   
  ● 调整了打印模板
  
  ● 更新生活源污染物计算中的一些错误
  
  ● 修改部分汇总表取值或单位的错误:
  
    H105表燃烧过程工业废气排放量
  
    H108表部分工业电磁设备计数
  
    H110表多氯联苯电容器计数
  
    H302表去掉表尾的注释
  
    H304表锅炉及城镇居民生活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H402表燃烧废气污染物产生排放量
  
    H403表燃烧废气污染物产生排放量
  
  ● 调整部分汇总表的打印表样
  
  ● 解决部分汇总表导出PDF文件报错的问题
  
  ● 调整部分汇总表的打印表样
  
  ★ 常见问题
  
  ▲ 汇总时,如果一次选中全部汇总表执行,则需要等待较长一段时间用以程序生成公式后才会执行相应的计算,因此,为保证汇总速度,可以采取分次分批(如一次执行5~6张汇总表)执行汇总表。
  
  ▲ 有些汇总表的汇总结果偏差很大,此时请使用软件的高级查询功能查询一下相应的基层表指标,看是否存在异常值(一般都是存在一些指标值录入特大值导致的)。查询时,请注意主表以及左关联或右关联,否则查询结果可能不对。
  
  ▲ 本制度中不包含农业产排污系数,因此农业源汇总表某些污染物汇总结果为0,请参看本文档3.4。
  
  ▲ 查看汇总表数值的方法是,先选择汇总表和行政区划汇总后,打开汇总表,并双击行政区划,则该汇总表显示该行政区划的数据。
  
  ▲ 在J503表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代码表》中的名称填写(不是按照代码或者其他内容填写!),否则可能出现汇总结果不对的情况。
  
  ★ 支持电话
  
  ▲ 技术支持服务电话:
  
    010-84665106
  
    010-84665137
  
    13488851674
  
  ▲ 生活源污染物系数计算相关支持:
  
    010-84665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