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农产〔2007〕250号
各区、县(市)农业局,各有关部门:
遵照《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杭农产[2007]219号)、《关于做好2007年杭州市生产基地农产品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杭农产 ﹝2007 )9号)的要求,9月份我局委托农业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承担西湖区、江干区、拱墅区、下城区、滨江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临安市、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蔬菜和萧山区、余杭区、临安市、建德市、淳安县粮油的例行监督检测工作;委托杭州市农产品检测站承担萧山区生猪养殖场的畜产品例行监督检测工作;委托杭州市农科院实验中心承担西湖区的水产品例行监督检测工作。抽样任务均于9月12日前完成。现将9月份全市农产品农药残留量抽检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地抽检基本情况
(一)蔬菜生产基地抽检基本情况
本次抽取蔬菜样品108批次。其中:叶菜类30批次、茄果类26批次、瓜果类38批次、豆类5批次、其它水生类3批次、茎类2批次、葱蒜类1批次、白菜2批次、根菜类1批次。不同区域抽样分布为:西湖区5批次、江干区11批次、拱墅区5批次、下城区5批次、滨江区5批次、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5批次、萧山区10批次、余杭区12批次、富阳市10批次、临安市10批次、桐庐县10批次、建德市10批次、淳安县10批次。
检测项目为甲胺磷、氧化乐果、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毒死蜱、敌敌畏、乙酰甲胺磷、三唑磷、杀螟硫鳞、水胺硫鳞、氯氰菊脂、氰戊菊脂、甲氰菊脂、氟氯氰菊脂、氯氟氰菊脂、联本菊脂、溴氰菊脂、三唑铜、百菌清,去除克百威指标。检测按农业部NY/T761-2004方法执行,判定按国家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执行。针对本次要求的20种农药残留限量判定,合格率为95.4%。
(二)粮油生产基地抽检基本情况
本次抽取粮油10批次。其中:稻谷4批次、玉米4批次、大豆2批次。不同区域抽样分布为:萧山区1批次(大豆)、临安市2批次(玉米)、建德市4批次(稻谷)、淳安县2批次(玉米)。
检测项目为甲胺磷、克百威、毒死蜱、三唑磷、三环唑共5个项目,检测合格率为90%。
(四)畜产品生产基地抽检基本情况
本次抽取畜产品20批次,均为猪尿样。区域抽样分布为:萧山区20批次。
检测项目为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检测合格率为100%。
(五)水产品生产基地抽检基本情况
本次抽取水产品4批次。其中甲鱼2批次、罗氏沼虾2批次。区域抽样分布均为西湖区。
虾检测项目为氯霉素、已烯雌酚、呋喃唑酮、土霉素、磺胺类、砷、汞。
甲鱼检测项目为氯霉素、已烯雌酚、呋喃唑酮、土霉素、磺胺类、孔雀石绿、砷、汞。
水产品检测均合格率为100%。
二、检测结果及分析
本次抽检种类为蔬菜、粮油、畜产品、水产品四类食用农产品合计142批次,平均合格率均为96.35%,其中108批次蔬菜合格率为95.4%,不合格蔬菜产地为萧山区、余杭区、下城区各1个批次、江干区2个批次,均为叶菜类蔬菜含有的非禁用农药残留超标;10个批次粮油合格率为90%,为建德市1个批次稻谷毒死蜱残留超标;畜产品、水产品合格率均为100%。
三、意见和建议
本次抽检的蔬菜、水稻均检出有非禁用农药残留超标,这主要是9月份仍是蔬菜、水稻病虫害高发期,种植户在病虫害防治时农药使用浓度过高、过频,没有在安全间隔期满后收获,导致农药残留超标。因此,各地农业部门要按照《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杭农产[2007]219号)的实施意见,开展技术培训,引导农户合理规范地使用农药,严格遵守采摘上市的农产品必须达到安全间隔期的要求,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认真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计划中规定的对农业投入品的执法检查,确保我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七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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