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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授权主体及法律依据
 
一、杭州市畜牧兽医总站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条第三款
2、《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3、《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
4、《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第四条
5、《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6、《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第四条
7、《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四条第一款
二、杭州市植保土肥总站
法律依据:
1、《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第一款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三条
3、《浙江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款
三、杭州市渔政渔港渔船监督管理总站(浙江渔业船舶检验局杭州检验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七条第三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三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第三条第二款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
8、《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9、《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
10、《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三条第四款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三款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条、第五条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第七条、第十四条、第三十七条
14、《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第二条、第五条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四条
16、《渔业船舶报废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三款
17、《内河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第三条
18、《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办法》第五条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三条
20、《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条
21、《渔业行政处罚规定》
22、《渔港收费规定》
23、《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二款
24、《关于严禁炸鱼、毒鱼及非法电捕作业的通告》一、二、三、四项
25、《浙江省违反渔港水域安全管理法规处罚办法》第四条
26、《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和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
27、《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六条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条第三款
29、《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30、《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第三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