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农产〔2008〕174号
各有关区、县(市)农业局:
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农办【2007】242号),在各区、县(市)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市有关部门实地考察,确定萧山方兴粮畜循环生态示范园区等10个园区为2008年度杭州市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见附件1)。现将项目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1、各区、县(市)农业局要围绕杭州市生态市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
2、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杭州市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验收标准》要求,增加资金投入,加大建设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9月底前完成各项任务,并在园区中设立标牌(见附件2,具体制作要求在杭州农业信息网 www.hz-agri.gov.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3、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园区核心内容的建设,重点突出园区的高效、生态、安全、示范,根据实际建立一种生态种、养模式,形成一张生态种、养模式图,要利用种植园、鱼塘库区、畜牧养殖区形成种养结合、立体农业、水旱轮作等生产方式,发展循环经济,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二、考核验收
1、程序与方法。
园区建设单位在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向区、县(市)农业局提出验收申请,区、县(市)农业局同意后组织实地初验,严格对照《杭州市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验收标准》确定初验评分,形成初验意见后随验收材料报杭州市农业局。市农业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在材料审核的基础上,统一评分(基本分达90分以上为合格),并随机抽取部分园区进行现场考核验收。
2、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
考核验收需报送的纸质材料:
(1)杭州市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在杭州农业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2)杭州市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初验评分表(由区、县农业局填写并盖章);
(3)园区实施总结(含技术与工作总结、资金投入、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等,由建设单位对照实施办法和验收标准撰写);
(4)园区内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报告和主导产品检测报告或认定认证证书(按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森林食品基地认定及其产品认证的要求);
(5)附件:
当地农经部门出具的生产规模和效益情况证明;
注册商标证明;
获得的市级以上品牌、基地奖励或认定证书(证明);
园区(基地)总体规划图、区域位置图、产业分布图;
有关项目实施协议、合同、验收资金使用凭证等;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或资料附件。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于9月30日前报市农业局产业信息处。
考核验收需报送的电子文档:
(1)杭州市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基本情况表;
(2)项目实施总结;
(3)3—5张反映园区建设和成果的数码照片;
希各区、县(市)农业局会同建设单位认真对照园区建设标准,抓紧时间,扎实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电话:87024924 传真:87062063
E - mail:hzaid@163.com
附件:1、2008年杭州市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汇总表
2、标牌制作牌面样张
3、杭州市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基本情况表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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