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有关单位、处室:
为推进我市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提升农业竞争力,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浙农专发﹝2008﹞26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在市本级范围内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并成立杭州市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严建立副局长任组长,王世恒副院长任副组长,市农科院、资源生态处、农作处、经作处、市种子总站等单位、处室的相关领导为小组成员。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种子总站,负责日常工作。现将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处室切实做好普查工作。
杭州市农业局
二○○八年七月九日
报送:省农业厅办公室、省种子总站、市农科院
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
一、普查内容
1.普查作物。普查分三年时间安排,全面收集全市所有农作物(纯粹科研材料暂不列入)栽培种以及部分野生种的种质资源信息。今年首批普查以下五类作物:
(1)豆类:大豆、绿豆、赤豆、蚕豆、豌豆、菜豆(四季豆)、豇豆、扁豆等。
(2)水生蔬菜:藕(莲籽)、茭白、菱、莼菜、慈菇、荸荠等。
(3)水果:柑桔、杨梅、枇杷和梨。
(4)中药材:白术、白芍、浙贝母、杭白菊、延胡索、玄参、麦冬、温郁金等“浙八味”以及铁皮石斛和灵芝。
(5)食用菌:黑木耳、香菇、蘑菇、金针菇。
2.普查项目。根据各类作物特点,重点普查种质资源来源(或原生地)、类型、种植情况与利用前景等基本信息和其主要特征等信息,请按附表要求认真填写。同时,尽可能收集能反映种质资源典型特征、不同生长时期的照片。
二、工作要求
1.责任到人。局属相关单位、处室要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好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工作。
2.细致普查。普查人员要根据普查内容,深入田间地头,走访育种家、农技老前辈和老农民,调查研究院所、农(良种)场、果园,查阅农史、品种志和有关档案资料,全面完成农作物种质资源的普查工作。
3.搜集资料。7月底前相关处室将普查的基本信息登记表、主要特征特性登记表和反映种质资源典型特征照片等种质资源普查资料进行搜集(含电子文档)。
4、及时汇总上报。有关单位、处室于8月10日前将普查、搜集到的种质资源信息(电子文档)传杭州市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由办公室进行汇总, 8月20日前报送省厅相关职能部门,并抄送省种子总站。
附件:1.2008年种质资源普查基本信息登记表
2.2008年种质资源普查主要特征特性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