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农科[2008]221号
各有关区、县(市)农业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落实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工作责任制度,加快构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的通知》精神和我局《关于下达三年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要求,为积极推进责任农技推广制度的全面落实,巩固和扩大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成果,进一步发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及农技人员的作用,决定2008年全市建设7个市级示范性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站)。请你们择优推荐1个现有基础好、责任农技推广制度落实到位、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大的乡镇农技中心(站)申报杭州市示范性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站)项目,填写申报表(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8月15日前报送至我局科教处,电子文档发邮件至科教处冯莉农民信箱。
二OO八年八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