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农产〔2008〕236号
各区、县(市)农业局、林业局:
为切实抓好我市农业创业创新典范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加快农业创业创新,推进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局等三部门《关于开展浙江农业创业创新典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浙农产发〔2008〕1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业创业创新典范创建活动的重要性
开展农业创业创新典范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深入实施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生动实践,是推动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的具体举措。在改革开放30年之际,开展农业创业创新典范创建活动,能进一步增强农业领域的创业创新能力,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农业创业创新的伟大实践,加快农业产业结构战略调整,建立现代农业体系,为推进都市农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认真抓好农业创业创新典范创建活动
为深入开展农业创业创新典范创建活动,2008年,我市在全省开展浙江农业创业创新“十佳典范”评选活动的同时,决定开展杭州农业创业创新“十佳典范”评选活动,各区、县(市)要按照省下达的评选方案组织好推荐省和市农业创业创新“十佳典范”工作,每个区、县(市)于10月10日前推荐3-5个在当地乃至全市、全省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农业创业创新典范,经当地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评定。同时,各区、县(市)也要广泛开展农业创业创新“十佳典范”创建活动,形成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共同推进创建工作,提高创建活动的效果。
三、切实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我市成立“杭州农业创业创新典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各区、县(市)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以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各区、县(市)要精心组织,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制定切实有效的创建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附:杭州农业创业创新典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印发
杭州农业创业创新典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顾 问:孙忠焕、王金财、项 勤
组 长:何关新
副组长:赵国钦、程春建、周定炎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林水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农科院有关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