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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开展生鲜牛奶生产与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 杭农质[2008]257号
来源:农产品质量监管处    作者:农产品 质量监管处     发布时间: 2008-09-18
 
各区、县(市)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鲜牛奶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生鲜牛奶生产与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行动,具体意见如下:
1、成立检查组,迅速行动。执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各区、县(市)农业局成立检查工作组,立即对辖区内奶牛饲料生产企业和奶牛场(户)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饲料和销售的生鲜牛奶中有否添加违禁药物和有害化学物质。
 2、召开紧急会议,进行专项检查部署。定于9月16日下午3:00在杭州市畜牧局召开紧急会议,参加对象各区、县(市)分管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分管领导,奶牛行业协会管理机构,生鲜牛奶加工企业,研究部署专项检查行动工作。请生鲜牛奶加工企业参加会议的代表随带9月1日以来的鲜奶收购记录和质量检测登记台帐。
3、认真组织监测,严控不安全因素。各地按要求对奶牛场(户)生产的生鲜牛奶及使用的奶牛饲料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方法按抽样规范执行,各抽取1份样品,于9月18日前将样品送到市畜牧局检测站,9月19日由市畜牧局统一送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集中检测。
4、加强日常监管力度,确保源头质量安全。各地要举一反三,加强监管,积极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模式,要求所有规模养殖场(户)和畜牧小区按照《畜牧法》规定,建立健全投入品采购与使用记录和产品销售记录等养殖档案,严格执行休药期,杜绝使用和添加违禁药物,坚决打击生鲜牛奶掺假制假违法行为,严禁不合格生鲜牛奶流入市场。同时,要密切注意奶牛生产和生鲜牛奶收购变化情况,发现倒奶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5、加强宣传,正确引导。生鲜牛奶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与食品安全一样,事关广大消费者健康。虽然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是个别奶粉生产企业的行为,但处理不当,易引起广大消费者的恐慌,还将可能对奶业健康发展产生严重影响。对此,各地务必要利用电视、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科学消费。各地认真总结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总结报告以文件形式于2008年9月25日上报市农业局质监处。
 
附件:各区、县(市)抽样任务表
                                                                                                  二00八年九月十六日
 
 
 
 
 
  附:
各地生鲜牛奶及奶牛饲料抽检数量计划表
县、区(市)
鲜奶抽查批次
现场检查饲料场次
萧山
3
3
余杭
2
2
临安
3
3
富阳
2
2
建德
3
3
桐庐
1
1
下沙
4
4
合计
18
18
注:每个样品抽一式三份,生鲜牛奶每份不少于100克;样品容器应不受三聚氰胺污染的,最好用玻璃容器,0-4℃冷藏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