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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执法举报投诉指南

  杭州市农业局网上举报投诉直接面向社会,受理群众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违反农业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等。 同时,提供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咨询服务,并开通了“ 12316 ”举报投诉电话,实行每天24小时电脑或人工值班受理值。

 举报投诉须知
  1.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2. 有明确举报投诉方

  3. 有具体举报投诉事实和理由

  4. 未超出举报投诉期限

  5. 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

  6. 消费者投诉时应填写真实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举报投诉方的真实全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举报投诉受理范围
  1. 生产、经营(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过期、失效、变质的种子、农(兽、渔、蚕)药、化肥、饲料的

  2. 在基本农田(蔬菜基地)建(房、坟)窑、挖砂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以及排放、倾倒污染物,侵占或者损坏基本农田(蔬菜基地)保护区的保护标志的

  3. 非法经营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以及病死、死因不明的动物、动物产品的

  4. 在禁渔区捕鱼或使用禁用渔具捕鱼的,以及电、毒、炸鱼的

  5. 非法猎捕、经营国家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

  6. 无证驾驶农用拖拉机或农用拖拉机超载运输、违章载客的

  7. 其他违反农业法律法规造成农(渔)业生产事故的